近日,由于被質疑濾鏡效果違反生物識別法案,社交軟件Snapchat的母公司Snap將以3500萬美元(約2.4億元人民幣)和解一起隱私集體訴訟案件。這起集體訴訟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發(fā)起,原告指控Snapchat的濾鏡不合理地收集和存儲了居民的人臉信息,并且未提前告知這些行為,這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的《生物信息隱私法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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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,Meta也因Facebook和Instagram上的濾鏡功能在該州被起訴,最終停用了在該州的相關功能。
Snap:濾鏡不違法,但是同意和解
根據(jù)伊利諾伊州杜佩奇縣第十八巡回法院8月22日發(fā)布的文件,社交軟件Snapchat的母公司Snap將可能以3500萬美元和解該隱私集體訴訟案件。和解已于 8 月 8 日在法院提起,并獲得了法官的初步批準。和解協(xié)議顯示,正式批準后,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來所有使用過Snapchat的伊利諾伊州居民都將可能從這筆和解金中獲得賠償。
在此前的訴訟中,原告認為Snapchat的濾鏡功能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的《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》(以下簡稱“BIPA”),具體行為包括未經允許收集和使用了生物識別信息。
作為一款以照片分享為主要功能的軟件,豐富的濾鏡是Snapchat產品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原告認為, Snapchat的濾鏡可以通過攝像頭,掃描、采集,并修改用戶面部數(shù)據(jù),以達到任意改變他們在鏡頭中的臉部形象的效果。然而,這些面部數(shù)據(jù)屬于BIPA保護的“生物識別標識符(biometric identifier)”。同時,Snapchat并沒有公開告知收集、使用和銷毀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具體流程。
但Snap則否認了這些指控。公司表示,產品的濾鏡功能是通過物體識別技術(object recognition technology)實現(xiàn)的,這項技術只會識別出人的五官并加上濾鏡效果,但這些特征并不會指向特定的個人。此外,Snap還表示,數(shù)據(jù)會存儲在用戶的設備上,甚至部分數(shù)據(jù)會在關閉應用時就被刪除,不可能被發(fā)送到公司的服務器。
科技公司深陷生物識別信息隱私訴訟
據(jù)悉,Snapchat的濾鏡大多是依托AR增強現(xiàn)實技術實現(xiàn)的,簡單來說,該技術就是將虛擬世界的CG圖像投射到現(xiàn)實之中。應用中的濾鏡會把鏡頭中的人臉變成動物、水果,或者是在照片上添加其他元素,用戶可以選擇相應的濾鏡,并且根據(jù)自己的喜好進行調整。除了Snapchat,在海外,F(xiàn)acebook、Instagram和Tiktok等軟件都推出了AR濾鏡功能;而國內,AR濾鏡也逐漸在各個應用普及,比如購物軟件提供的AR試妝功能、還有短視頻軟件的部分變臉特效濾鏡等。
但是,隨著技術的逐漸普及,其中的風險也逐漸被用戶所重視。事實上,Snapchat并不是第一個因為在軟件中使用AR濾鏡功能被指控違法收集用戶信息的大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。
今年5月,Meta也被指控違反BIPA和德克薩斯州的有關人臉識別與隱私的相關法律,隨后Meta在伊利諾伊州和德克薩斯州關閉了旗下社交軟件Facebook、Instagram等多個產品的AR濾鏡功能。而在去年,由于頻頻被質疑非法收集用戶生物識別信息,Meta宣布暫時關閉Facebook上的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,并將刪除超過 10 億人的個人面部識別模板。
而此前,字節(jié)跳動旗下產品TikTok也以 9200萬美金和解的一起隱私集體訴訟,也涉及濾鏡對人臉隱私的非法收集。在和解協(xié)議稿中,TikTok被指控違反BIPA,利用技術采集用戶的面部特征并推薦相關的貼紙和濾鏡。8月22日,法院正式批準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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