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5日消息,近日,廣西桂林王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稱,自己在11月1日京東商城促銷活動期間購買了一批商品,“雙十一”當天發(fā)現(xiàn)多樣商品有更優(yōu)惠的價格,購買時承諾“30天保價”,商家卻拒絕退差價。
報道稱,因王先生家正在裝修,所以“雙十一”促銷期間在京東商城購買一批裝修材料和家電。而10月31號京東就已開始雙十一活動,且京東自營旗艦店的商品都有標注“30天保價”。
王先生于1號購買的7件商品共花了3000元,而“雙十一”活動當天,再次將購買過的商品加入購物車中,發(fā)現(xiàn)多個商品“預估到手價”比此前購買的價格低了。
以此聯(lián)系商家客服要求按照30天保價措施退差價時,只有一家燈具店退回了差價,其他商家均拒絕。長虹品牌的客服稱,湊單滿減的產品不能退差價,差價只能按照單獨購買產品的價格來對比。
對此,11月14日,京東商城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,計算時出現(xiàn)了錯誤,客服已經核對訂單產品,并積極于客服溝通。王先生稱,有京東客服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他核對訂單,并表示兩日內會按實際差價退回。
黑貓投訴平臺顯示,京東多次因“30天保價”遭投訴。此前,10月底一顧客買一加手機后,不到30天就降價700元,客服稱一般是7天保價,并不受理保價退差價申請。(文|AI財經社 天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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