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滿足一時虛榮,男子竟盜刷好友支付寶賬戶,供自己購買高端電子產品消費。近日,經河南省淇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5000元。
2019年11月,林某突然收到支付寶賬戶發(fā)來的一條信息,打開一看,讓他吃了一驚。短信提示,自己的支付寶賬號在一臺魅族手機上登錄。這時他趕緊查看自己的賬戶余額,奇怪的是自己并沒有進行大額消費,但是余額寶賬戶卻顯示消費了3萬多元。更為蹊蹺的是,這筆賬單在消費后便被刪除了,只有通過資金明細才能查到這些消費記錄。
這時,林某意識到自己的賬戶密碼被他人竊取,于是向公安機關報警。
原來,劉某與林某曾是同事,二人在支付寶賬戶上為好友。劉某利用林某的身份證號、銀行卡號,在自己手機上登錄并修改了林某的支付寶賬號密碼,然后通過手機支付的方式,在一商場的手機專賣店購買了多部高檔智能手機、平板單腦、無線耳機。后劉某將其中部分產品出售,獲得贓款8000余元。
法院審理認為,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(步豐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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